荆芥是一种菜,芳香刺激。

“大盘荆芥”则是一种身份,

是见过世面、有能耐、混得开的代名词。

牛逼的人生离不开大盘荆芥,

“人家可是吃过大盘荆芥的”!

01

荆芥是河南人的菜。

这种芳香刺激的绿色植物,闻起来像薄荷又像藿香。

田野、菜园、甚至人家阳台的花盆儿里都能长,一点儿也不娇贵。

夏天,端午节过后,荆芥就支愣愣长起来啦。

绿色的卵圆形叶子,一对儿一对儿的。等茎秆长到小腿肚那么高,就可以摘了。

摘下来的荆芥去除茎秆,只剩鲜叶和嫩头,清洗干净,有好几种吃法儿。

一种是下面条的时候。

面煮好卤打好盛到碗里,夹一筷子水灵灵绿莹莹的荆芥叶子到碗里,搅拌停当,大口吃下去,卤的香、面的滑和荆芥的刺激香气混合在一起,用河南话来形容,就是:呆劲儿完啦!

荆芥的另一种吃法,是凉拌。

黄瓜切片,荆芥择叶,米醋、精盐、白糖、香油淋进去,搅拌停当,你就直接开吃吧,下酒或下饭,都叫一个爽极。

巧手的主妇,还会做荆芥托。

带茎秆的荆芥加绿豆面、鸡蛋清和调料和成面糊,放鏊子上煎了,香软的很。或者下油锅炸了,就变成了酥脆的口感。

二者都还留存着荆芥的香,只是这香已不那么尖锐,却变得温和复杂了许多。

一个荆芥托托下肚,连周围的酷暑都跑远,空气都变得凉爽起来。

02

在河南的夏天,无论城乡,有三样东西大抵是少不了的:蒜汁、黄瓜和荆芥。

河南人还有一句俗语:人家可是吃过大盘荆芥的。

这句话翻译成普通话,大致意思就是:人家混的可牛逼,是见过大世面的。

为啥大盘荆芥成了身份和地位的代名词?我查了可多资料,问了好多人,得出了两个答案。

一个是要追溯到宋朝。

北宋的都城汴京,不就是咱们现在的开封么。当年的汴京,清明上河,东京梦华,可是全世界最繁华的城市,比现在的巴黎、纽约还牛逼。

当时到京城里述职的、做买卖的、赶考的、游玩的各色人等络绎不绝。

这些人在汴京城里吃住,饭铺里、小摊上都会吃到荆芥(这不是胡编,开封人吃荆芥的传统悠久,可是有历史依据)。

因为外地的人没吃过荆芥,只有到过京城的人才会有这经历,所以,这味道独特鲜美的小菜,就成了很多人吹牛逼的资本。

人们称到过京城人“吃过大盘荆芥”。

久而久之,“吃过大盘荆芥”,就成了那些走南闯北、见过世面、见多识广的人群的代名词。

另一个说法,来自河南本土文化代言人之一的瓦尔特老师。

在他看来,荆芥要比黄瓜贵。大多数人进了馆子,一般能吃到荆芥拌黄瓜。但牛逼的人却能让老板单独为自己拌一盘荆芥。

“我估摸着,吃过大盘荆芥,也就是说这个人面子大,混嘞可‘光棍儿’的意思吧?!”

03

“大盘荆芥”的真正来源,戏说也好,正史也罢,其实并不重要。对荆芥这种夏天的蔬菜来说,它的好倒是公认的。

荆芥不光河南人吃,欧洲的贵族们也吃。

这时候它的名字就变成了洋气的零陵香、九层塔和金不换。

亚历山大东征带回欧洲的这些洋荆芥,配着橄榄油捣碎,就成了青酱。倒在意面上,那种翠绿清新高端洋气上档次!

呵呵,其实跟咱们的荆芥捞面条如出一辙。

荆芥性温,气味芳香开窍,能凉血、发汗、解热,暑热的时候吃它,最合适不过。

甚至医书上还说:荆芥能入肝肺二经,有抗结核杆菌通肺气的作用。

这样说来,《红楼梦里》肺痨虚咳的林黛玉,多吃荆芥大抵也是极好的。

不过依黛玉的冰清高洁,这样气味冲直的食物,估计她也不会喜欢的。

岂止是林黛玉,就在我们周围,讨厌荆芥那独特气味的人,也大有人存在。

所谓你之蜜糖、他之毒药。无论是荆芥、鱼腥草、臭豆腐还是臭豆汁儿,都是这个理儿。

这就像你为人处世,喜欢的就多来往,互相珍惜体谅;不喜欢的就少接触,各自安好。陌路相遇,微微颔首,彼此借过,也不是多大的事儿。

PS:林黛玉未必喜欢的荆芥,香港的大美食家蔡澜倒是极爱的。

今年春天,蔡澜在18年后重返郑州寻访美食。

晚上的一餐,他安排在了巴奴毛肚火锅。

餐中,蔡老先生在吃了毛肚喝了菌汤之后,突然情愫袭来,点名要吃荆芥。

于是,巴奴门店的小伙伴们跑遍了周边的大小超市与菜市场,最终找到了这个“神菜”。

也因为这个渊源,巴奴的各大门店,才有荆芥出现了。

一盘绿莹莹凉茵茵的大盘荆芥,可以生吃、烫吃、凉拌着吃,随你怎么来,那份芳香清凉舒爽和沸腾的红油锅与骨汤锅,都是绝佳的搭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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